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市局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暂行办法》,制定了《2007年度烟台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表》,并将于11月中下旬对各县市区安监局进行考核,请各县市区局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评,做好迎接考核评议准备。
一、考核评议内容:
1、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2、执法监督情况;
3、行政许可管理情况;
4、高危行业监管情况;
5、除高危行业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情况;
6、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7、事故查处情况;
8、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情况;
9、举报受理查处情况;
10、行政复议、听证和应诉工作情况;
11、乡镇(街道)监察中队执法检查情况;
12、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
13、加分和否决事项。
二、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将成立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及监察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考核评议工作。各县区安监局也成立相应的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县区的考核评议工作。
三、考核方法
本年度考核评议工作分自评、考核评议和通报三个阶段进行。自评阶段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于11月15日前完成。考核评议阶段由市局统一组织分组进行,于11月底前完成。考核评议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的方式进行,分别对各县市区安监局进行考核,并每个县市区抽查一个乡镇(街道)监察中队。考核评议评分严格按照《2007年度烟台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打分。考核评议结束后,各县市区的考核评议情况提交市局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于12月中旬前通报考核评议结果。
附 件:2007年度烟台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表
二ΟΟ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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