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办发电〔2008〕87号)要求,经过推荐评选、市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推荐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队、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队为省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烟台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王晓波、烟台山医院副院长刘云鹏、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于仁忠、烟台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新闻部记者姜于海四名同志为省抗震救灾模范。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08年8月27日至2008年8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与烟台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5-6789112。
烟台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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